依托咪酯是什麼?上頭電子煙已是第二級毒品,被驗到會怎樣

依托咪酯(上頭電子煙)已被列為第二級毒品,施用、持有都會被辦。一次看懂它是什麼、被抓走哪一條、初犯有沒有空間。

依托咪酯原本是醫療麻醉劑,被做成電子煙油、煙彈濫用(俗稱上頭電子煙、喪屍煙彈),目前列為第二級毒品,施用、持有、販賣都構成犯罪;行政院已於 2026/6/4 拍板將再升為第一級毒品(6/17 審議,生效後製造運輸販賣最高死刑)。被驗到後刑度差多少,看你被歸為施用(§10)、持有(§11)還是販賣(§4)。

律師審閱曹哲瑋律師
最後更新2026-06-14
閱讀時間6 分鐘
焦點 依托咪酯是什麼
本文重點
是什麼 醫療麻醉劑被做成電子煙油濫用,俗稱上頭煙、喪屍煙彈
毒品分級 現為第二級毒品;2026/6 政院拍板將升第一級(最高死刑)
施用初犯 法律先走觀察勒戒或戒癮治療緩起訴,非直接入監
看哪一條 施用§10/持有§11純質淨重/販賣§4,刑度差很大
律師能做 判別罪型 爭取不起訴 不教規避驗尿

依托咪酯是什麼?上頭電子煙已是第二級毒品,被驗到會怎樣

依托咪酯(Etomidate)原本是醫療用麻醉劑,被不肖業者做成電子煙油、煙彈濫用,俗稱「上頭電子煙」「喪屍煙彈」「睡眠煙彈」。它目前列為第二級毒品,施用、持有、販賣都構成犯罪;而且行政院已於 2026 年 6 月 4 日拍板要把它再升為第一級毒品,毒品審議委員會 6 月 17 日審議,通過並經行政院公告生效後,製造、運輸、販賣最高可處死刑。被驗到後刑度差多少,關鍵在你被歸為施用(第 10 條)、持有(第 11 條)、還是製造運輸販賣(第 4 條)。同一顆煙彈,落點不同差到天和地;而且級別一旦升一級,刑度會再全面提高。

朋友遞來的「電子煙彈」、網路上號稱「合法替代大麻」的煙油,吸了被驗出依托咪酯——很多人這時才發現它早就不合法了。

依托咪酯是什麼——「喪屍煙彈」「上頭煙」其實是它

依托咪酯是一種中樞神經麻醉、鎮定藥物,原本用於醫療麻醉。被抽出來摻進電子煙油、煙彈販售後,就成了俗稱的「上頭煙」「喪屍煙彈」「睡眠煙彈」,還常被包裝成「合法、跟大麻差不多」的說法在賣。這個說法現在完全不成立。

它最危險的地方之一,是「看起來只是電子煙」。使用者往往以為自己吸的是一般煙油,等到被驗出依托咪酯,才知道吸到的是毒品。也因為混在煙彈裡,成分、濃度都不透明,你根本不知道自己吸進了多少。

這也帶出案件裡常見的「主觀認知」爭點:被查到時,你是「明知是依托咪酯煙彈而吸」,還是「以為只是一般電子煙、不知道含毒品」?施用、持有都以「明知是毒品」為前提。如果確實是被朋友給、誤以為是合法煙油,欠缺對「毒品」的認識,理論上影響成立與否——但這同樣不是「說了就算」,要看你怎麼取得、價格、外觀標示、與提供者的對話等客觀事證。實務上,業者刻意把它包裝成「合法」「紓壓」來規避戒心,正是讓使用者落入「我以為合法」處境的原因;這個認知問題,值得在一開始就讓律師釐清,而不是在筆錄裡隨口認了。

吸了對身體做什麼

依托咪酯被列管、又被推著升級,正是因為它的危害。依衛生福利部的衛教說明,它是中樞神經鎮定劑,吸食後很快達到酥麻、放鬆的感覺,但伴隨的是讓人無法思考、昏迷、意識不清、無法控制身體、身體顫抖,狀態宛如「殭屍」——「喪屍煙彈」這個俗稱就是這麼來的。

這種「無法控制身體」的狀態,在開車、走在馬路上時特別危險,實務上已有吸食後在道路上肇事的情形;對使用者本人而言,意識不清、昏迷本身就是高風險。

⚠️ 健康危害說明依衛生福利部衛教資訊;更細的醫療數據(劑量、致死機轉)請諮詢醫療專業。

級別更新:現為第二級,即將升第一級

依托咪酯的列管一路升級,時間點要看清楚:

  • 2024 年 8 月:先列為第三級毒品。
  • 之後:升為第二級毒品(現行)。
  • 2026 年 6 月 4 日:行政院院會拍板,要把它再升為第一級毒品;毒品審議委員會 6 月 17 日審議,通過後經行政院公告才正式生效。

這個級別差,直接決定刑度。以目前的第二級來說,製造運輸販賣是無期或十年以上;一旦升到第一級,製造運輸販賣最高可到死刑或無期,施用、持有的刑度也會跟著往上。所以看到不同來源寫的刑度有出入,要先確認是「現行第二級」還是「升級後第一級」,並以最新公告為準。

對現在手上有案子的人,還有一個重要的時間問題:犯罪行為的時點適用當時的法律。如果你的行為發生在升級生效之前,原則上適用行為時的第二級規定;在生效之後才發生的,才適用第一級。但實務上對「行為時點」「持有的繼續狀態跨越修法」這類情形會有爭執,牽涉刑法「從舊從輕」等原則的適用。換句話說,升一級不是對所有案件一律溯及——你的案件適用哪一版,本身就可能是要爭的點,這也是越早讓律師看時間軸越重要的原因。

被驗到會被判什麼——先看你是哪一條

依托咪酯是毒品,被驗到、被搜到後走哪一條、刑度差很多:

  • 施用(第 10 條):現行第二級三年以下。初犯不會一上來就判刑——法律先走觀察勒戒(認無繼續施用傾向就不起訴),或附命戒癮治療緩起訴。詳見施用毒品觀察勒戒緩起訴
  • 持有(第 11 條):單純持有現行第二級二年以下;純質淨重達二十公克以上才升到六月以上五年以下。
  • 製造、運輸、販賣(第 4 條):現行第二級無期或十年以上,屬強制辯護;升一級後更重。

關鍵在於:你是被認定為「自己吸」,還是「持有大量、甚至要賣」。被歸在哪一條,差距是緩起訴到十年以上。三條路的總覽,見毒品被抓怎麼辦

依托咪酯驗尿與純質淨重的眉角

兩個常被誤解、卻很關鍵的技術點:

第一,驗尿驗得到。針對依托咪酯的尿液檢驗,行政院已訂有檢出濃度值標準,超過即判陽性;陽性之後走的就是施用那條路。想用稀釋等方式讓它「驗不到」沒有用,只會讓檢體被判定無效而重採,反而不利(詳見依托咪酯驗尿)。

第二,煙彈的重量不等於純質淨重。加重持有、以及販賣案中的數量認定,看的是純質淨重——也就是真正的毒品成分淨重。依托咪酯摻在煙油、煙彈裡,屬混合形態,鑑定上常難以均質、難以準確算出純質淨重。所以查獲幾顆煙彈、總重多少,不等於就到了加重門檻,這是常見的爭點。

初犯會不會留前科

很多人最怕的是「一次依托咪酯,毀掉良民證、影響工作」。會不會留紀錄,看你這次的結果:

  • 走到不起訴或緩起訴(初犯施用走勒戒、或附戒癮治療緩起訴)→ 沒有有罪判決,良民證上不會有。
  • 就算被判,若是受拘役、罰金,或易科罰金執行完畢五年內沒再犯,依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核發條例第 6 條,良民證不予記載

但要分清楚:良民證「不記載」不等於警方刑案資料完全沒有,這是兩套系統。要把結果導向不起訴或緩起訴,初犯的處理時機有講究。

常見問答

依托咪酯是合法的嗎?

不合法。目前是第二級毒品,施用、持有、販賣都構成犯罪;且行政院已於 2026 年 6 月拍板要再升為第一級毒品(最高死刑)。業者宣稱「合法替代大麻」是錯的說法。

吸到依托咪酯會被關嗎?

施用現行第二級三年以下,但初犯多走觀察勒戒或戒癮治療緩起訴,不一定入監。關鍵在你被歸為施用,而不是持有大量或販賣;升一級後刑度會再提高。

依托咪酯驗尿驗得到嗎?

會。行政院已訂有尿液檢出濃度值標準,超過即判陽性,之後走施用那條路。想用稀釋讓它驗不到沒有用,樣本會被判無效而重採。

依托咪酯初犯會留前科嗎?

走到不起訴或緩起訴等於沒有有罪判決,良民證上不會有;但警方刑案資料系統與良民證是兩套,要分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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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依托咪酯驗尿施用毒品觀察勒戒緩起訴毒品被抓怎麼辦

曹哲瑋律師沐勤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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