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法案件辯護律師服務與委任方案
三種委任方式,點選看各自流程與收費
本所承辦違反銀行法(違法吸金、地下匯兌、收受存款)案件之被告辯護(偵查、審判階段)
陪同偵訊(單次)— 流程
1
預約時段
提供通知書、案由與時間,安排律師到場
2
律師到場
於警局/地檢署現場會合
3
陪同警詢、偵訊
全程在場維護權利,提醒緘默權與陳述風險
4
結束
視情況可升級為偵查階段全程委任
偵查階段委任 — 流程
1
初步評估
說明案情(傳票、約談通知),確認身分(負責人/業務員/人頭/客戶)與參與程度
2
委任、陪同偵訊
陪同警詢、偵訊,必要時律見;釐清吸金或匯兌是否成立、犯意與金流角色
3
偵查中答辯
整理有利事證,評估自白繳回犯罪所得之減刑空間,爭取不起訴或緩起訴
4
偵查終結
不起訴/緩起訴;或起訴進入法院,起訴後另委審級辯護
法院審級辯護 — 流程
1
委任、閱卷
掌握檢方起訴事實、金流與犯罪所得認定
2
擬定辯護策略
答辯狀、證據聲請,爭執犯罪所得範圍與一億元門檻適用,必要時律見
3
出庭辯護
交互詰問、辯論,主張有利事證與減刑事由
4
法院判決
判決後評估是否上訴;上訴審另行委任
沐勤法律事務所專注刑事辯護,熟悉違反銀行法(違法吸金、地下匯兌、收受存款)案件之偵查與審判實務,及犯罪所得認定、第 125 條之 4 繳回減刑之攻防。
陪同偵訊以時計、預收 4 小時;偵查與各審級分別委任、分別計費,上訴審另行委任。銀行法案件涉及金額與犯罪所得差異大,偵查與審級委任依個案複雜程度報價。收費依個案複雜程度;本所不保證偵查或審判之特定結果,視證據與個案而定。委任始於書面契約簽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