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詢筆錄怎麼做?到警局前、中、後的注意事項
警詢筆錄是案件第一份正式紀錄,後續檢察官與法官以此為基礎之一判讀。進警局前確認身分與整理記憶、警詢中知道刑事訴訟法第 95 條第 1 項 4 款權利告知時點、離開前逐字核對筆錄並依需要修改,是降低後續風險的標準作法。

警詢筆錄是案件第一份正式紀錄,後續檢察官與法官以此為基礎之一判讀。進警局前確認身分與整理記憶、警詢中知道刑事訴訟法第 95 條第 1 項 4 款權利告知時點、離開前逐字核對筆錄並依需要修改,是降低後續風險的標準作法。
警察局通知書與刑事傳票是兩種不同文書,發出單位、效力、不到場後果都不同。警局通知書未到不會立刻被拘提,警察常見處置是重新通知、函送地檢、或情況急迫時報請拘票。當天不便到場也可致電承辦警察請假改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