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犯罪案件手機被扣押怎麼辦?扣押、發還與偵查程序重點

性犯罪案件手機被扣押怎麼辦?說明搜索扣押的法律程序、扣押物如何發還與聲請發還的流程。

結論

性犯罪案件被偵訊,很多人最在意「手機被扣押什麼時候能拿回」。手機是電磁紀錄載體,偵查機關必要時得依法搜索(刑訴§122、§128 原則用搜索票)、扣押可為證據之物(§133)。扣押後若無留存必要,依刑訴§142 不待案件終結,應以法院裁定或檢察官命令發還。所以手機不是「永遠拿不回來」,但何時發還取決於偵查進度與是否仍有留存必要,沒有固定時間表。

性犯罪案件涉及程序敏感,警詢與偵查階段前可 LINE 與律師確認準備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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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性犯罪案件中被偵訊,很多當事人最在意的一件事就是「手機被扣押了,什麼時候才能拿回來」。先把基本框架講清楚:手機屬於電磁紀錄的載體,依刑事訴訟法,偵查機關在必要時得依法搜索、扣押可為證據之物;扣押後,扣押物若無留存的必要,依刑事訴訟法第142條,不待案件終結,應以法院的裁定或檢察官的命令發還。換句話說,手機不是「永遠拿不回來」,但何時發還,取決於個案的偵查進度與扣押物是否仍有留存必要,無法用單一時間表推定。

律師審閱曹哲瑋律師
最後更新2026-06-10
閱讀時間7 分鐘
焦點 手機扣押與發還
本文重點
搜索依據 刑訴§122 必要時得搜索身體、物件、電磁紀錄
搜索票 刑訴§128 搜索原則用搜索票,由法官簽名簽發
扣押 刑訴§133 可為證據或得沒收之物得扣押
發還 刑訴§142 無留存必要時,由法院裁定或檢察官命令發還
沒固定天數 發還時點依偵查進度與留存必要而定,無固定天數

性犯罪案件手機被扣押怎麼辦?扣押、發還與偵查程序重點

在性犯罪案件中被偵訊,很多當事人最在意的一件事就是「手機被扣押了,什麼時候才能拿回來」。先把基本框架講清楚:手機屬於電磁紀錄的載體,依刑事訴訟法,偵查機關在必要時得依法搜索、扣押可為證據之物;扣押後,扣押物若無留存的必要,依刑事訴訟法第142條,不待案件終結,應以法院的裁定或檢察官的命令發還。換句話說,手機不是「永遠拿不回來」,但何時發還,取決於個案的偵查進度與扣押物是否仍有留存必要,無法用單一時間表推定。

手機扣押與發還涉及搜索、扣押與發還三段程序,以下依序說明。

性犯罪案件為什麼手機常被搜索扣押

性犯罪案件——包括妨害性自主、私密影像、不實性影像等類型——的偵查,常常高度依賴數位證據。對話紀錄、影像、通訊往來、時間軸等資訊,往往保存在手機這類電磁紀錄載體中。尤其在涉及私密影像、不實性影像的案件,影像本身與其傳輸、儲存的軌跡,往往就留存在手機或相關帳號中,這也是偵查機關重視這類載體的原因。

因此,手機與通訊紀錄常成為這類案件的偵查重點。依刑事訴訟法第122條,對於被告或犯罪嫌疑人的身體、物件、電磁紀錄,以及住宅或其他處所,必要時得搜索之。手機作為電磁紀錄的載體,屬於得依法搜索的客體。是否搜索、扣押,仍要依個案的偵查需要與法定程序進行。

扣押的法律程序與依據

搜索與扣押都有法定的程序要件,不是偵查機關可以恣意為之。

搜索原則應用搜索票。 依刑事訴訟法第128條,搜索應用搜索票;搜索票應記載案由、應扣押之物等法定事項,並由法官簽名。也就是說,搜索票原則上由法官簽發,這是程序上的重要把關。

扣押的依據。 依刑事訴訟法第133條,可為證據或得沒收之物,得扣押之。手機若屬於可為證據之物,即可能依法被扣押。

非附隨於搜索之扣押。 依刑事訴訟法第133條之1,非附隨於搜索之扣押,除以得為證據之物而扣押、或經扣押物所有人或持有人同意外,原則上應經法官裁定,並有告知與製作筆錄的程序。

扣押應製作書面紀錄。 實施扣押時,依法應製作扣押筆錄、扣押物品目錄表,記載扣押的時間、地點與扣押之物,並付與在場之人或扣押物的所有人。這些書面紀錄,是日後檢視扣押範圍與程序是否合法的重要依據。

理解這些程序,有助於當事人在律師協助下,檢視扣押的取得過程是否符合法定程序。

扣押物一般多久、如何發還

「手機到底什麼時候能拿回來」是最常見的疑問,但這個問題沒有固定答案。

依刑事訴訟法第142條,扣押物若無留存的必要,不待案件終結,應以法院的裁定或檢察官的命令發還之。這代表發還的關鍵,在於扣押物是否仍有「留存的必要」——如果偵查上已不需要繼續留存,依法應予發還;反之,若仍有調查或作為證據的必要,可能會繼續留存。

因此,發還的時點會因個案的偵查進度、扣押物在案件中的角色而不同,無法事先給出一個固定的天數。實務上,當事人也可以在律師協助下,視情形依法表達發還的請求。

至於案件終結之後,扣押物的處理也分成兩種情形:若屬於應沒收之物,可能依判決諭知沒收;若無留存或沒收的必要,則應發還。也就是說,發還可能發生在偵查中、審判中,也可能在案件確定之後,端視扣押物在案件中的角色與案件的進度。

聲請發還扣押物的流程

當事人若希望取回被扣押的手機,可以在律師協助下,循法定程序處理。

依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扣押物因所有人、持有人或保管人的請求,在符合要件時,得命其負保管的責任而暫行發還。換句話說,除了等待偵查機關主動發還之外,當事人也可以依法提出請求,由法院或檢察官就是否發還、是否暫行發還作成決定。

要提醒的是,發還與否、暫行發還與否,都是由法院或檢察官依個案判斷,並非當事人一提出請求就當然、立即發還。聲請的時機、方式與內容,宜交由律師依個案卷證評估。

另外,扣押物的所有人未必就是被告本人——例如手機登記在家人名下時,相關之人也可能依其權利狀態,循法定程序主張權利。具體應如何處理,仍須依個案的事實與卷證情形評估。

手機被扣押期間常見的實務問題

手機被扣押後,當事人常會遇到幾個實務上的困擾,這裡作一般說明:

  • 聯絡與生活影響:手機被扣押會影響日常聯絡,當事人可考慮另行準備通訊方式;與案件有關的聯繫,宜透過律師處理。
  • 不要自行接觸告訴人:透過任何方式自行聯絡告訴人,可能衍生其他法律風險,應透過律師處理。
  • 不要試圖變動證據:扣押物及相關電磁紀錄是案件的證據,不得變造、湮滅或加工;自行處理證據,可能衍生其他刑事風險。
  • 保留對自己有利的事證:若手機中有對自己有利的資料,可在律師協助下,循正當程序向偵查機關說明,由偵查機關依法處理,而不是自行變動。
  • 儘早諮詢律師:扣押的程序檢視、發還的請求、偵查階段的因應,越早讓律師介入越能掌握方向。

性犯罪案件中,被扣押的手機往往牽動整個案件的證據結構。關於各罪名的構成與程序,可參考妨害性自主罪總覽強制性交罪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罪的整理。

沐勤法律事務所專注刑事辯護。若你正面對性犯罪案件、手機遭扣押的處境,可透過 LINE 與我們聯繫,由律師協助評估扣押程序與發還的因應方向:LINE 諮詢 https://lin.ee/YV9Ha4j

常見問題

性犯罪案件的手機被扣押,多久可以拿回來?

沒有固定天數。依刑事訴訟法第142條,扣押物若無留存的必要,不待案件終結,應以法院裁定或檢察官命令發還。發還時點取決於個案偵查進度與扣押物是否仍有留存必要,無法一概而論。

手機被扣押了,我可以自己聲請發還嗎?

可以在律師協助下依法處理。依刑事訴訟法,扣押物因所有人、持有人或保管人的請求,在符合要件時得暫行發還。但是否發還由法院或檢察官依個案判斷,並非提出請求就當然、立即發還。

搜索一定要有搜索票嗎?

依刑事訴訟法第128條,搜索原則上應用搜索票,搜索票由法官簽名簽發,並記載案由、應扣押之物等法定事項。扣押的程序是否符合法定要件,可在律師協助下檢視。

手機被扣押後,裡面的資料偵查機關都看得到嗎?

偵查機關對扣押物的檢視,應在扣押的目的與法定範圍內進行。手機內的電磁紀錄是否、以何種範圍被檢視,以及取得與檢視的程序是否符合法定要件,都可以在律師協助下檢視。如對搜索、扣押或檢視的程序有疑義,宜儘早諮詢律師評估因應方向。


本文為一般法律資訊整理,非針對個案之法律意見。性犯罪案件的搜索、扣押與發還程序,均須由律師依個案卷證判斷。如需協助,請透過 LINE 諮詢:https://lin.ee/YV9Ha4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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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頁為性犯罪案件搜索扣押與發還的一般說明,程序與時點依個案卷證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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