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整理
沐勤法律事務所位於台北,專注刑事辯護;銀行法案件由主持律師曹哲瑋律師承辦,部分案件與蕭大爲律師共同承辦。沐勤處理地下匯兌業者、幫忙收款或出借帳戶跑分、幣商代購代儲、私下換匯後帳戶被警示、吸金公司的負責人、掛名負責人與業務員,以及繳回犯罪所得爭取減刑的案件,從警詢、偵查、羈押庭到審判都可以委任。銀行法第125條的罪最輕本刑三年,依刑事訴訟法第253條之1不能緩起訴;律師先釐清你在案件裡的角色與知情程度,罪嫌成立時,依銀行法第125條之4與刑法的減輕規定爭取減刑、緩刑。夜間與假日可以接急件,完成委任後即安排。LINE 詢問不收費。
家人因為地下匯兌被警察帶走、公司被搜索,或換匯之後帳戶被警示?把收到的通知書或扣押筆錄拍給律師,先確認案件走到哪一步。
LINE 詢問不收費來問銀行法案件的人,常見的是剛接到警察的通知書、公司或住處被搜索,或家人在清晨被警察帶走;也有人只是私下換了一筆錢,帳戶就被銀行列為警示。沐勤法律事務所在台北(臺北市中正區南昌路一段74巷21號),專注刑事辯護。律師看過你手上的通知與資料後,說明案件在哪個階段、檢察官會從哪些金流查起、你在整件事裡被放在什麼角色。
沐勤處理哪些銀行法案件?
沐勤處理的銀行法案件分成下面八類,每一類都有一篇文章說明法條與法院怎麼判。銀行法第29條規定,非銀行不得經營收受存款或辦理國內外匯兌業務;第29條之1把「向多數人或不特定之人收受款項或吸收資金,約定或給付與本金顯不相當的報酬」視為收受存款。地下匯兌與違法吸金,都從這兩條來。
| 案型 | 常見情況 | 說明文章 |
|---|---|---|
| 地下匯兌業者本人 | 替人換匯,在台灣收台幣、再安排境外付款,被警察查獲或被檢察官傳喚 | 幫忙換匯也算地下匯兌?銀行法判多久、客戶會不會被告 |
| 幫忙收款、跑分、出借帳戶 | 替別人收錢、轉帳或提領現金,或把帳戶借給人用,事後被說是地下匯兌的共犯 | 跑分、出借帳戶、代收代付,算地下匯兌共犯嗎?判多久? |
| 幣商、代購代儲 | 賣遊戲幣、代儲點數、代購境外商品收人民幣,被警察當成匯兌偵辦 | 代購、代儲收人民幣,會被當成地下匯兌嗎?銀行法怎麼分委託和匯兌 |
| 私下換匯後帳戶被警示 | 找私人管道換匯,對方匯進來的錢來自詐騙被害人,帳戶被警示、收到通知書 | 找地下匯兌換錢,我這個「客戶」也會被告嗎? |
| 吸金公司負責人 | 公司以投資、借款或入股名義向多數人收錢,承諾高額報酬,負責人被列為被告 | 違法吸金是什麼?判多久、會不會成立 |
| 掛名負責人 | 幫朋友或家人掛名當公司負責人,公司出事後,檢警按登記資料傳喚 | 掛名/人頭負責人,公司吸金我要扛刑責嗎? |
| 業務員、會計、行政 | 在吸金公司領薪水、招攬客戶或經手款項,名字出現在被告名單 | 公司被查違法吸金,我只是業務員會被判嗎? |
| 繳回犯罪所得爭取減刑 | 想在偵查中認罪、繳回所得,先要算清楚「全部犯罪所得」是多少 | 違法吸金「1億條款」怎麼算?犯罪所得需要全部繳回嗎? |
表格描述的是服務範圍。同一個人可能同時落在兩格,例如出借帳戶之後又親自提領現金;你在案件裡被認定成業者、幫忙的人,還是單純的客戶,本身就是辯護要處理的事。
收到通知書或家人被帶走,律師在每個階段做什麼?
沐勤的銀行法辯護分成警詢、偵查、羈押庭、審判與上訴,每一段可以分開委任。
警詢:警察寄通知書要你到案說明,或在搜索後把你帶回警察局。員警詢問前,必須告知你可以保持緘默、可以選任辯護人;律師在員警詢問時可以在場、筆記並陳述意見。銀行法案件的筆錄常圍繞三件事:錢從哪裡來、轉到哪裡去、你拿到多少。律師先和你核對這三件事的記憶與手上的紀錄,再陪你應訊。
被拘提或逮捕:家人被警察帶走之後,律師可以到警察局或地檢署接見。偵查中被拘提或逮捕的人,律師這次接見以一小時、一次為限,律師會在這段時間確認經過與筆錄內容。
羈押庭:檢察官認為有逃亡、湮滅證據或勾串共犯、證人的疑慮時,會向法院聲請羈押,由法官訊問後決定。法官要把聲請羈押所依據的事實、理由與證據告知被告和律師;律師可以請求法官給予準備答辯的時間,並在庭上說明不必羈押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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偵查:檢察官訊問時,律師在場陪同,並整理金流、對話紀錄與交易憑證,聲請調查對你有利的證據。要不要在偵查中自白、繳回犯罪所得,律師會先和你算清楚「全部」是多少,評估對你的影響再決定;知情程度還有爭執的案件,太早自白,可能讓「不知情」這條路走不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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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判:檢察官起訴後,律師閱卷、撰寫答辯狀、聲請調查證據,在法庭上詰問證人、爭執犯罪所得的計算,並為你辯論與爭取量刑。沐勤建置結構化的判決資料庫,分析法院的量刑、證據取捨與論理脈絡,用來擬定個案的辯護方向。
上訴:判決後,律師與你評估是否上訴;上訴審另行委任。
自首、偵查中自白、繳回犯罪所得,可以減刑嗎?
可以。銀行法第125條之4規定了自首與偵查中自白兩種減刑,兩種都要求「自動繳交全部犯罪所得」。
- 犯罪後自首,並自動繳交全部犯罪所得:減輕或免除其刑;因而查獲其他正犯或共犯的,免除其刑。
- 在偵查中自白,並自動繳交全部犯罪所得:減輕其刑;因而查獲其他正犯或共犯的,減輕其刑至二分之一。
條文寫的是「減輕其刑」「減輕或免除其刑」,要件成立,法官就要依條文減輕。要件有沒有成立,由檢察官和法官依卷證認定,常見的爭點有三個:
- 自首和自白不同:自首是在犯罪還沒被發覺之前主動申告;已經被警察查獲、被檢察官傳喚之後才承認,屬於自白。
- 自白要在偵查中,而且要完整:只承認收過錢、否認知道是匯兌或吸金,法院實務上多不認為是自白;起訴之後才認罪,這一條就用不上。
- 「全部犯罪所得」要先算清楚:地下匯兌是算經手的總額,還是算實際賺到的匯差、手續費;吸金公司的底層人員是算全公司的金額,還是算自己招攬的部分,常常就是案件的爭點。只繳一部分,不符合「全部」。
犯罪所得的沒收是另一件事:減刑、緩刑都不會讓沒收與追徵消失,刑法第74條也寫明緩刑的效力不及於沒收。
銀行法案件為什麼不能緩起訴?
因為銀行法第125條的罪最輕本刑是三年有期徒刑,刑事訴訟法第253條之1只允許「最輕本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以外之罪」緩起訴。
銀行法第125條第1項規定,違反第29條第1項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二億元以下罰金;因犯罪獲取的財物或財產上利益達新臺幣一億元以上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二千五百萬元以上五億元以下罰金。緩起訴看的是法定本刑,初犯、只是幫忙的人也一樣,檢察官沒有給緩起訴的空間。
所以罪嫌成立的案件,辯護目標放在減刑與緩刑:銀行法第125條之4的減輕,加上刑法其他減輕規定(例如幫助犯、沒有特定身分而共同參與、情狀顯可憫恕,這幾條由法官裁量是否減輕),宣告刑落在二年以下,又符合刑法第74條「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等條件,法官才可以宣告緩刑。緩刑常附帶向公庫支付一定金額或提供義務勞務等條件。
你知不知情、是不是只為自己換匯,以及金流撐不撐得起匯兌或吸金的構成要件,都是辯護的重點之一;方向怎麼選,律師要看過你的資料才能決定。
晚上或假日家人被帶走,律師來得及到場嗎?
沐勤在夜間與假日也可以接銀行法的急件;完成委任後,律師就開始安排到場。
警察詢問、檢察官訊問與法院羈押庭的時間,由警察、檢察官和法院排定;律師配合排定的時間到場,並先向本人確認事情的經過。
家屬用 LINE 聯絡時,請先提供三件事:家人被帶到哪一個警察分局或地檢署、通知書或拘票上寫的案由、家人被帶走的大概時間。手上有搜索票或扣押筆錄,直接拍照傳給律師。急件請用 LINE 留訊。
銀行法案件由哪位律師承辦?
沐勤的銀行法案件由主持律師曹哲瑋律師承辦,部分案件與蕭大爲律師共同承辦。
曹哲瑋律師是沐勤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東吳法學士,台北律師公會會員,從偵查到審判全程處理刑事案件。執業以來主要承辦重大刑事與民事案件,案件多涉及大量卷證與複雜證據結構。
👉 接著看:曹哲瑋 主持律師 →
蕭大爲律師是沐勤法律事務所律師,北大法學碩士,在主持律師督導下,協助刑事案件的卷證整理、書狀草擬與庭期協辦,部分案件與曹律師共同承辦。
👉 接著看:蕭大爲 律師 →
用 LINE 詢問前,可以先準備哪些資料?
手上有的資料拍照就好,不必先整理成書面;資料不齊也可以先詢問。常見的資料有:
- 警察局的通知書、地檢署的傳票,或拘票、搜索票、扣押筆錄。
- 帳戶的交易明細,以及你記得的每筆款項從哪裡來、轉到哪裡去。
- 和上游、客戶或公司的對話紀錄,保留原始紀錄與時間。
- 在公司任職的資料,例如職稱、薪資明細、有沒有領佣金或分潤。
- 換匯、代購代儲的交易紀錄,例如約定的匯率、下單與交付憑證。
- 你自己拿到的報酬或匯差,大約是多少。
對話、帳冊與交易紀錄一律保留原樣,不刪除、不修改,也不要再和同一個上游或中間商往來。律師依事實辯護,不教你怎麼換匯、拆帳或避開查核,也不協助修改或隱匿證據。
銀行法辯護常見問題
沐勤接哪些銀行法案件?
沐勤處理地下匯兌業者、幫忙收款或出借帳戶跑分、幣商代購代儲、私下換匯後帳戶被警示、吸金公司的負責人、掛名負責人與業務員,以及繳回犯罪所得爭取減刑的案件。律師從警詢、偵查、羈押庭、審判到上訴都可以承接。
銀行法案件可以緩起訴嗎?
不可以。銀行法第125條的罪最輕本刑是三年有期徒刑,刑事訴訟法第253條之1只允許最輕本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以外的罪緩起訴。罪嫌成立的案件,辯護目標放在依銀行法第125條之4與刑法的減輕規定爭取減刑;宣告刑在二年以下、又符合刑法第74條的條件,再爭取緩刑。
偵查中自白、繳回犯罪所得,可以減刑嗎?
可以。銀行法第125條之4規定,在偵查中自白,並自動繳交全部犯罪所得的,減輕其刑;因而查獲其他正犯或共犯的,減輕其刑至二分之一。犯罪後自首,並自動繳交全部犯罪所得的,減輕或免除其刑;因而查獲其他正犯或共犯的,免除其刑。要件是否成立由法官認定,「全部犯罪所得」怎麼算常是爭點,只繳一部分不符合要件。
只是私下換匯,帳戶就被警示,也會被告嗎?
實務上認為,單純為自己換匯的客戶是利用匯兌業務的一方,不構成銀行法第29條。換匯後帳戶被警示,通常是對方匯進來的錢來自詐騙被害人,案由多半是詐欺、洗錢。有招攬、媒合、分潤,或反覆替別人收付款項的,就可能被認定參與經營匯兌。
銀行法案件由哪位律師承辦?
沐勤的銀行法案件由主持律師曹哲瑋律師承辦。蕭大爲律師在主持律師督導下,協助刑事案件的卷證整理、書狀草擬與庭期協辦,部分案件與曹律師共同承辦。
晚上或假日家人被帶走,可以委任嗎?
可以。沐勤在夜間與假日也接銀行法的急件,完成委任後,律師就開始安排到場。急件請用 LINE 留訊。
律師費怎麼算?第一次聯絡要錢嗎?
LINE 詢問不收費。銀行法案件的金額、人數與卷證差異很大,律師了解案情後才報價;陪同偵訊、偵查與各審級分別委任、分別計費,委任始於書面契約簽署。偵查或審判的結果由檢察官與法官依證據認定,律師不擔保特定結果。
家人被帶走、公司被搜索,或換匯之後帳戶被警示,都可以先用 LINE 把通知書拍給律師。
LINE 詢問不收費陪同偵訊、偵查與各審級分別委任、分別計費,上訴審另行委任;律師了解案情後報價。偵查或審判的結果由檢察官與法官依證據認定,律師不擔保特定結果。委任始於書面契約簽署。